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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居住公证

发布时间:2022-09-11 浏览:0


  生存是指当事人健在的法律事实。生存公证是指具有涉外业务权的公证处依法对当事人(自然人)仍健在的事实予以证明的活动。生存公证书主要用于向原居住国或地区领取养老金或为居住在国外的亲属减免所得税等。

  居住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

  需本人携带以下证件办理公证业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办理流程: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到市公证处将上述材料递交给窗口公证员,公证员受理后会出示受理通知单,15个工作日内将会通知申请人领取公证书。部分地区可以加急。

  不在户籍地的,公证暂住证或者居住证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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