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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证的程序


  公证当事人申请公证,应当向有管辖区权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字或盖章,公证当事人是指与公证事项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并以自己的名义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在公证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法人或其他组织申办公证,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代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办公证,应当征得其法定代表人的同意或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自然人申办公证,可以亲自去公证处,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代理申办公证事项,但申办遗嘱、遗赠抚养、赠与、认领亲子、收养、解除收养、委托、声明、生存及其他与当事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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